2月17日,九州大学官网发布最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紧急通知,并公布防范疫情注意事项,提醒学生及教职员工再次确认注意事项内容,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九州大学特别提醒,如有前往中国湖北省或浙江省的记录等,并怀疑可能已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的个人,请立刻与距九州大学各校区的最近的 “归国者・接触者联系咨询中心” 或 “福冈外国人专用咨询电话等”(具体见下方)联络,咨询如何在医疗机关就诊等。
1、对于有过前往中国湖北及浙江省记录的学生及教职员工(包括在本校就学及通勤的人员,例如:研究生、派遣职员等;以下简称“大学成员”):
请符合以下3种情况的学生及教职员工
1)最近2周去过中国湖北及浙江省者
2)最近2周接触(※2)过中国湖北及浙江省的居住者(※1)
3)最近2周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
※1:在湖北或浙江省有住所或居住持续一年以上者。最近2周在中国连续停留,但无发烧(37.5度以上)或呼吸道症状者除外。
※2:在没有任何必要的感染预防措施下,如可以用手触摸到或面对面(一般为2米以内)与湖北或浙江省居住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发生过接触的个人。
必须遵守
1、入境日、归国日或与指定地区居住者接触后第二天开始起,在自家隔离2周。(※3)
2、向所属部门事务部等每日一次(早间)报告健康状态
如发烧(37.5度以上)且伴有呼气道症状出现时(※4)
3、向所属部门事务部等报告
4、避免与他人接触,佩戴口罩,立刻电话与最近的“归国者・接触者咨询中心” 等进行联络
※3 如考试时间设定在自家隔离期间内时,可按公认缺席处理。如前往中国国内并符合上述1)至3)项中任何一项时,该中国国内的渡航只限于大学必要事务或所属部门长特别许可的条件。
※4 各部门事务部 (总务或庶务负责人)联络方式 https://www.kyushu-u.ac.jp/ja/contact/department/
自我隔离两周内,没有发生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状况时,可以结束在家隔离并进行健康状态报告,并坚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正确预防感染病症(例如注意手部卫生等)。
2.最近2周有前往中国记录者(湖北及浙江省除外)
最近两周有前往中国记录的大学成员(湖北及浙江省除外)请务必遵守:
①入境日、归国日后第二天开始,2周内控制不必要的外出
②坚持每天观察健康状态
如发烧(37.5度以上)并伴有呼气道症状出现时
③向所属部门事务部等报告
④避免与他人接触,佩戴口罩等,及时到最近的医疗机关就诊
从中国(湖北及浙江省除外)入境日本后第二天起经过14天,没有发生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状况时,可结束不必要的外出自我约束,并坚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正确预防感染病症(例如:注意手部卫生等)。
3、最近2周无前往中国者
无论是否前往过中国或与中国湖北省及浙江省居住者有过接触等,发烧(37.5度以上)且伴有呼吸道等症状的大学成员,如长时间(一般为4天以上)症状无减轻等,特别是与通常状况有异等症状发生时,请务必遵守:
①向所属部门事务部等报告
②避免与他人接触,佩戴口罩
③高烧(38度以上)并伴有症状恶化时,及时到最近的医疗机关就诊
4、出国限制等
根据外务省的传染病危险信息等级(以下简称“传染病危险等级”),关于大学成员是否可以前往海外,具体规定如下。
① 大学成员不可前往被指定为传染病危险等级为4(终止前往)的国家・地区。
② 教职员工等(包括派遣职员等及本校通勤者;以下同样)原则上不可前往被指定为传染病危险等级为3(请勿前往)的国家・地区。学生(包括研究生等及在本校就学者;以下同样)不可前往被指定为传染病危险等级为3的国家・地区。
如教职员工等因大学必要事务提出渡航要求,根据部门长或所属的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的申请,由本校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症对策总部(如设立了新型冠状病毒危机对策总部,则为新型冠状病毒危机对策总部;以下同样)判断是否可以渡航。
③ 教职员工等应获得负责人的许可方可前往被指定为传染病危险等级为2(请停止不必要且不紧急的前往)的国家・地区。学生等原则上不可渡航。如学生等因大学必要事务提出渡航要求时,根据负责人的申请由本校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症对策总部判断是否可以渡航。
④ 强烈建议不要前往中国国内,尤其是指定地区。
(https://www.anzen.mofa.go.jp/info/pcinfectionspothazardinfo_009.html#ad-imag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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