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家属来日, 建议在习惯了日本生活, 找到住宿的前提下进行。
家属的日本入国签证, 可在本国日本大使馆由家属直接申请, 也可由你本人在福冈入国管理局代理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 家属可持该证明前往本国日本大使馆办理签证的申请。后一种方式签证批复的时间短, 日本大使馆的手续可以顺利结束。
● 所需证明
A.你是国费留学生的情况下
(1)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2)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时提交的照片 ( 4p × 3p )
(3) 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资料 ( 户口本、结婚登记证、出生证明等 )
(4) 在学证明
(5) 外国人登记证明 ( 由区(市)役所发行 )
(6) 护照
(7) 贴有面值 430 日币邮票的回信信封 ( 邮寄证明书所用 )
(8) 国费外国留学生证明
B.你是私费留学生的情况下
(1)~(7)的资料、与上述一致。
(8) 证明抚养能力的资料
(9) 银行存款证明
(10) 奖学金受领证明
* 另外,根据需要,也有被要求提交其他资料的可能。
* 日文以外的资料,必须翻译成日文。
● 提交单位
福冈入国管理局
〒 812-0003 福冈市博多区下臼井778-1福冈机场国内线机场第三中心大楼
总务课 Tel: (092) 623-2400
窗口受理时间 9:00-12:00 13:00-16:00 (星期六•星期日•假日除外)
问讯中心 Tel: (092) 625-5100
入国管理局网站 >> http://www.immi-moj.go.jp/
资料来源:九州大学国际交流部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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