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县故城遗址
来自: Clement
2016-02-12
753
  1952年省文物工作普查队在酃湖之旁(今和平乡湖东村境内),发现酃湖县故城址。城址东面为老茶亭,南为胡家台,西靠排渍站,北频耒水,面积20万平方米。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

  202年),衡阳为酃县,属长沙国,县治设于此。《水经注》称:“耒水北过酃县,县有酃湖……湖边尚有酃县故治”。

  经发掘东西土墙残垣尚存。城址内有陶片,汉代铜瓦板瓦,陶器有盆、壶、罐、钵,另有铁剑、铜渣等。

  1956年,此处已列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1年5月,此处列为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酃县故城遗址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扫描二维码关注九州大学公众号,了解更多资讯

手机长按二维码识别

相关推荐

您可以给编辑者赏赐一定智农币

×
  • 5智农币
  • 10智农币
  • 25智农币
  • 50智农币
*注意事项:1人民币=100智农币
  当您的智农币不足时将会从您的账号余额中扣除相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