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星佛寺遗址,由地面寺院建筑和洞窟建筑两部分组成。残存佛像基座,窟内有乐伎、朵云纹、飞天等壁画遗存,出土泥塑佛、菩萨、天王,供养人等头像。
遗址196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由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名称为七个星佛寺遗址。
七个星佛寺遗址地处古丝绸之路北道,位于新疆焉耆县七个星乡西南部的一道低矮的山梁和坡地上。始建于晋代,是佛教东传西渐过程中重要的一处佛教场所的遗存,也是西域36国之一的焉耆国中最大的一处佛教场所。由地面寺院建筑和洞窟建筑两部分组成,寺院残存建筑93处,洞窟残存11窟。
该遗址中,出土了吐火罗文书写的纸质文书——《弥勒会见记》等一批罕见文物,对于研究古代焉耆史乃至西域社会发展史、佛教史、戏剧史等具有重要价值。-
该遗址是新疆仅存的、同时保有佛塔、佛殿、石窟的珍贵遗址群。洞窟的形制大致与克孜尔一期洞窟相似,壁画比较精美,佛像造型丰满和祥,具有犍陀罗和中原的风格。对于研究古代焉耆史乃至西域社会发展史、佛教史、戏剧史等具有着重要的价值。七个星佛寺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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