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村汾酒作坊(第六批国保)
时代:清
地址:汾阳市杏花村镇东堡村卢家街
据《北齐书》记载,杏花村的酿造史自北齐河清年间(561——564年)始,历经唐、宋、元、明、清,至今1500年没有间断。遗址为宋代“甘露堂”原址,现存作坊遗址为堡墙式院落,由南北两组院落组成,总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
北院为酿酒作坊原址。有五个院落,面积约7000平方米。现遗存清代酿酒作坊,且遗存有埋入地下的发酵地缸。院内有一古井,为元代,古井上建亭,名曰“古井亭”,亭依墙而构,墙上嵌有傅山手书“得造花香”碑一块,此井至民国间一直是汾酒酿造专用水源。院内还保存明代酿酒所用的甑筒一个。作坊遗址保存完整,反映了汾酒文化的传承,是一处十分珍贵的酿酒业实物遗址。
2006年5月,杏花村汾酒作坊作为清代的古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杏花村汾酒作坊为AAAA级景点杏花村汾酒作坊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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