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气象灾害发生种类多,有旱、涝、冷害、冻害、干热风、冰雹、台风、雪害、热害等,这些灾害每年都有发生,一个地区可以发生一种或先后、同时发生两种以上的灾害;范围广,全国每年都有灾害发生,旱灾是全国性的,涝灾是东部季风区主要灾害,冷害在北方南方都有发生,干热风危害北方小麦种植区,台风危害东南沿海各省;频率高,自公元206年至1949年的2155a中,发生干旱1056次,发生频率达49%;1949年至1989年的40a中,发生4次严重旱灾,达10%。涝灾在公元206年至1949年,发生 1029次,发生频率达48%;1949年至1981年在南方有20%~50%年份发生,东北和华北平原有7%~30%的年份发生[1]。其它如冷害、冻害、干热风害等发生频率也较高;危害重,农业气象灾害是中国农业生产不稳的主要影响因素,1951年至1980年,中国粮食单产的实际波动平均为5.1%,而气候波动引起的粮食波动占主要地位,气象灾害造成农业损失占农业损失的90%,而旱灾造成的损失占农业损失的50%。农业灾害有增加趋势,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灾害对农业的危害在增加,50年代农业生产受灾面积平均每年为2192万hm2,成灾面积平均为910.8万hm2;60年代受灾面积平均为3446.4万hm2,成灾面积平均为1714万hm2;70年代受灾面积平均为3791万hm2,成灾面积平均为1190.6万hm2;80年代受灾面积平均为4154.7万hm2,成灾面积平均为1920.8万 hm2。表明农业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危害有明显增加的趋势,其中70年代成灾面积经过30a的治理而减少,而80年代由于放松治理又有增加。灾害增加趋势还表现在干旱发生频率在增加,自1932年以来的50a中,在牛干旱、半湿润地区,降水量有较明显的减少趋势。自土9世纪后半期以来,干旱频率明显增加,干旱发生的间隔期缩短,19世纪前半期相对潮湿,干旱频率仅为16%,而20世纪以来的80a,中,干旱频率增加到35%以上。近200a与前200a相比,千旱频率增加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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