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漓江 ——2011漓江生态保护回顾
来自: admin
201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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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林晚报 标签:漓江  生态保护 很难再找到一条江河,对一个城市如此重要。     漓江,桂林的母亲河,以其自然之美成为世界旅游黄金水道,也成为这座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之源。     当桂林人站在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新起点上,描绘桂林与海南、云南组成中国旅游“金三角”的图景时,漓江绝对是其中的重彩。     然而,非法挖沙留下的疮孔,枯水季裸露的河床,又在倾诉着漓江的脆弱。     对这一切,桂林人都在仔细聆听,以其智慧和勇气去呵护,去反哺。     2011年即将跨过,我们回眸漓江,记录它与桂林人的故事。     1 漓江之忧     12月9日,漓江解放桥至象鼻山段,近200米宽的河床只剩宽10来米的河道,游船沿着狭窄水道谨慎航行,船底还不时传来刮蹭卵石的声音。象山公园,不时有慕名观赏“神象饮水”的游客发出惋惜,因为象鼻已露出水面,周遭水草裸露。     据水文部门监测,当天市区漓江水流量仅为12.6立方米/秒。11月漓江月平均流量每秒21.6立方米,比历年同期减少了46.2%。这条黄金水道接待过包括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要在内的1000多万境外游客,缺水危机步步紧逼。     这与漓江山区丘陵雨源性河流的先天特性直接关联。虽然漓江流域年降雨量达到1900毫米以上,但时间分布极为不均,3月至8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9月至次年2月降雨量仅占20%。今年的气候条件更为不利。     据桂林气象台台长李向红介绍,今年1至11月,桂林市和漓江上游的灵川县降雨量与历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0%,漓江上游的兴安县年降雨量与历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5%。     漓江的“渴”也有人为因素。     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虽然还没有细致地摸底,但漓江流域森林面临着严峻考验却是不争的事实。该局2011年4月的一份《漓江生态保护与建设情况汇报》中指出:漓江流域森林资源数量增加,但单位面积蓄积量有所下降,特别是涵养水源能力强的阔叶林近成熟林面积减少、质量下降,致使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下降。     因为流经喀斯特地貌区,河床是鹅卵石,漓江拥有很好的自净能力,也正因如此,漓江及其支流的河沙特别纯净、细腻。但当这一切被挖沙者瞄上后,漓江及其支流的河道便变得千疮百孔,致使地表水流量下降。     尽管行政部门对挖沙行为采取了一次又一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却屡治不止。这一年来,从本报2月份报道漓江灵川段多处河道又现挖沙船,到中国新闻网11月再次刊登该段采沙猖獗的消息,漓江上疯狂的挖沙船依旧成为媒体版面上的常客。     除了水量问题,城市的发展也让漓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生态压力。     市委政策研究室调研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王清荣告诉记者,桂林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还不够完善,桂林城区还有20%的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漓江。据环保部门估计,每年漓江两岸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85万立方米,生活垃圾排放量为13.8万吨;桂林市规划区内现有湖塘仅剩25个,面积约为55公顷,均比上世纪50年代减少一半;具有“漓江之肾”作用的临桂会仙湿地面积仅有不到宋朝时期的十分之一,建国初期的六分之一。     这些数字,描绘着漓江的伤痛,也沉重地压在肩负保护漓江职责的桂林人的心里。 2 抉择之难     保护漓江,桂林人从不迟疑,但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轻松的决定。因为,以桂林的综合实力,要保护好漓江,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实力。     工业化、城市化、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是衡量一个城市实力的几项硬指标,而桂林的这几项指标并不乐观。     中共桂林市委课题组2010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     桂林正处于工业化初期的中后阶段,工业化率仅为2.0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产业聚集度低,产业链不完整,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工业税收远低于同类城市。     桂林城市化进程缓慢,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桂林经济总量小,财政实力弱。2009年,桂林实现GDP943亿元,当年全市财政收入只有97亿元,与南宁、柳州两个兄弟城市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     桂林和产业发展的滞后,又与保护漓江有着莫大的关联。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还漓江以清澈,桂林关停了数十家利润高但污染大的企业,财政收入从1978年的1.49亿元减少到1981年的0.93亿元。为了减轻漓江的生态压力,城市建设长期控制在狭小的60平方公里范围内,拖慢了城市化步伐,也让第三产业难以突破。     为了保护漓江,桂林人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漓江沿岸第一、第二重山列入封山特区,禁伐、禁牧、禁猎,禁止开山炸石、采矿、取土;漓江河道内严禁网箱养鱼、规模养鸭,河道及河道两岸100米范围内禁止采沙……这些为保护漓江列出的规定,让沿江农民“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     2009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49元,而沿江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3800余元。灵川、雁山、阳朔、平乐等地的2000多名渔民生活困难问题也在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漓江源头,桂林先后划出海洋山和青狮潭两个水源林保护区,而这里居住着3万多农民。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集体公益林的国家生态补偿为每亩10元,国有公益林每亩只补5元。而一亩经济竹林能产170根竹子,一根成竹能卖15元左右。当地人为漓江保护做出的牺牲,显而易见。     保护漓江,一方面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另一方面,桂林人也受困于管理机制混乱带来的迷茫。     王清荣说,漓江管理涉及市、县(区)政府和环保、旅游、林业、交通、水利、公安、海事、渔政等17个相关部门,由于责权利不明,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效能低下。作为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却没有一个明确的业主单位,以致国家相关部门对漓江5A级景区评定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至今难以落实。     为了理顺管理体制,2008年,桂林在诸多涉管部门之外单列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以尝试行使集中管理权。     然而,谈及目前的漓江管理机制,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秦荣军却无奈地摇了摇头:“漓江风景名胜区的范围要远小于漓江流域,即使在风景名胜区内,我们的工作内容也依然涉及各个部门,难以协调。”     采访过程中,市林业局一位工作人员的抱怨也道出了管理体制不顺的尴尬——— “即便是漓江流域植被保护,也牵扯了好几个部门进来,互相之间别说是协调合作,连共享数据都不容易。” 2 抉择之难     保护漓江,桂林人从不迟疑,但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轻松的决定。因为,以桂林的综合实力,要保护好漓江,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实力。     工业化、城市化、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是衡量一个城市实力的几项硬指标,而桂林的这几项指标并不乐观。     中共桂林市委课题组2010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     桂林正处于工业化初期的中后阶段,工业化率仅为2.0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产业聚集度低,产业链不完整,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工业税收远低于同类城市。     桂林城市化进程缓慢,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桂林经济总量小,财政实力弱。2009年,桂林实现GDP943亿元,当年全市财政收入只有97亿元,与南宁、柳州两个兄弟城市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     桂林和产业发展的滞后,又与保护漓江有着莫大的关联。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还漓江以清澈,桂林关停了数十家利润高但污染大的企业,财政收入从1978年的1.49亿元减少到1981年的0.93亿元。为了减轻漓江的生态压力,城市建设长期控制在狭小的60平方公里范围内,拖慢了城市化步伐,也让第三产业难以突破。     为了保护漓江,桂林人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漓江沿岸第一、第二重山列入封山特区,禁伐、禁牧、禁猎,禁止开山炸石、采矿、取土;漓江河道内严禁网箱养鱼、规模养鸭,河道及河道两岸100米范围内禁止采沙……这些为保护漓江列出的规定,让沿江农民“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     2009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49元,而沿江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3800余元。灵川、雁山、阳朔、平乐等地的2000多名渔民生活困难问题也在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漓江源头,桂林先后划出海洋山和青狮潭两个水源林保护区,而这里居住着3万多农民。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集体公益林的国家生态补偿为每亩10元,国有公益林每亩只补5元。而一亩经济竹林能产170根竹子,一根成竹能卖15元左右。当地人为漓江保护做出的牺牲,显而易见。     保护漓江,一方面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另一方面,桂林人也受困于管理机制混乱带来的迷茫。     王清荣说,漓江管理涉及市、县(区)政府和环保、旅游、林业、交通、水利、公安、海事、渔政等17个相关部门,由于责权利不明,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效能低下。作为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却没有一个明确的业主单位,以致国家相关部门对漓江5A级景区评定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至今难以落实。     为了理顺管理体制,2008年,桂林在诸多涉管部门之外单列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以尝试行使集中管理权。     然而,谈及目前的漓江管理机制,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秦荣军却无奈地摇了摇头:“漓江风景名胜区的范围要远小于漓江流域,即使在风景名胜区内,我们的工作内容也依然涉及各个部门,难以协调。”     采访过程中,市林业局一位工作人员的抱怨也道出了管理体制不顺的尴尬——— “即便是漓江流域植被保护,也牵扯了好几个部门进来,互相之间别说是协调合作,连共享数据都不容易。” 2 抉择之难     保护漓江,桂林人从不迟疑,但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轻松的决定。因为,以桂林的综合实力,要保护好漓江,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实力。     工业化、城市化、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是衡量一个城市实力的几项硬指标,而桂林的这几项指标并不乐观。     中共桂林市委课题组2010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     桂林正处于工业化初期的中后阶段,工业化率仅为2.0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产业聚集度低,产业链不完整,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工业税收远低于同类城市。     桂林城市化进程缓慢,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桂林经济总量小,财政实力弱。2009年,桂林实现GDP943亿元,当年全市财政收入只有97亿元,与南宁、柳州两个兄弟城市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     桂林和产业发展的滞后,又与保护漓江有着莫大的关联。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还漓江以清澈,桂林关停了数十家利润高但污染大的企业,财政收入从1978年的1.49亿元减少到1981年的0.93亿元。为了减轻漓江的生态压力,城市建设长期控制在狭小的60平方公里范围内,拖慢了城市化步伐,也让第三产业难以突破。     为了保护漓江,桂林人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漓江沿岸第一、第二重山列入封山特区,禁伐、禁牧、禁猎,禁止开山炸石、采矿、取土;漓江河道内严禁网箱养鱼、规模养鸭,河道及河道两岸100米范围内禁止采沙……这些为保护漓江列出的规定,让沿江农民“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     2009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49元,而沿江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3800余元。灵川、雁山、阳朔、平乐等地的2000多名渔民生活困难问题也在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漓江源头,桂林先后划出海洋山和青狮潭两个水源林保护区,而这里居住着3万多农民。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集体公益林的国家生态补偿为每亩10元,国有公益林每亩只补5元。而一亩经济竹林能产170根竹子,一根成竹能卖15元左右。当地人为漓江保护做出的牺牲,显而易见。     保护漓江,一方面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另一方面,桂林人也受困于管理机制混乱带来的迷茫。     王清荣说,漓江管理涉及市、县(区)政府和环保、旅游、林业、交通、水利、公安、海事、渔政等17个相关部门,由于责权利不明,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效能低下。作为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却没有一个明确的业主单位,以致国家相关部门对漓江5A级景区评定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至今难以落实。     为了理顺管理体制,2008年,桂林在诸多涉管部门之外单列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以尝试行使集中管理权。     然而,谈及目前的漓江管理机制,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秦荣军却无奈地摇了摇头:“漓江风景名胜区的范围要远小于漓江流域,即使在风景名胜区内,我们的工作内容也依然涉及各个部门,难以协调。”     采访过程中,市林业局一位工作人员的抱怨也道出了管理体制不顺的尴尬——— “即便是漓江流域植被保护,也牵扯了好几个部门进来,互相之间别说是协调合作,连共享数据都不容易。”  3 保护之力     如何保护好漓江,成了桂林人幸福的烦恼。尽管它让城市发展的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尽管它也让财政支配显得捉襟见肘,但桂林人却以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不断迈出坚实的步子。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郭纯青从专业角度关注漓江已有三十年,对此他有一句中肯的评价:“对于漓江的保护,桂林历届政府是倾注了心力的。”     “桂林已竭尽全力逐年增加对漓江保护的投入。”王清荣告诉记者,2009年,桂林全市财政收入只有97亿元,但当年市本级财政投入保护漓江的资金达2.5亿多元。     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倾力付出,化作了漓江的一道道屏障。     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十多年来,桂林投入3.05亿元,在漓江流域共完成人工造林15.79万公顷,完成封山育林12.23万公顷。     为提高漓江流域封山育林成效,林业部门在农村能源建设方面摸索出了“养殖——— 沼气——— 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模式。十多年来,在漓江流域共投入2400多万元用于农村能源建设,其中建沼气池18.7万座,总入户率达到56%,比十年前提高了41个百分点;建省柴节能灶41.2万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3274平方米,微型小水电1863台,装机容量1676.7千瓦。     这些举措,改变了农村的面貌,也让漓江流域的森林资源得以休养生息。     2009年9月,为了给漓江“解渴”,总投资40.47亿元的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上马。该工程是在漓江上游干流及其支流上修建斧子口、小溶江及川江三座水利枢纽工程,37024亩的占地面积、44.66万平方米的淹没房屋面积以及7578人的搬迁人口,换来的是合计4.38亿立方米的总库容。     记者从负责该项目的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20日,三座水库共完成投资22.364亿元,占计划的54.95%。其中川江水利枢纽进度最快,水库大坝基础开挖已经完成,大坝已浇筑混凝土34.5万方,完成计划的76.67%。整个项目计划2014年3月完工。     届时,三座水库可向漓江补水,使河道枯水期流量达到60立方米/秒。“神象”无法饮水的尴尬,或将成为历史。     4 新的起点     “如果不把漓江治理好,即使工农业生产发展得快,市政建设搞得再好,那也是功不抵过啊。”1973年,漓江边,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眉头紧锁的一句叮嘱,把保护漓江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38年间,桂林人在践行的过程中也不断思考与探索:如何才能给予漓江更科学有效的保护?     多年成果与教训的总结,行政者、专家、学者和普通桂林人渐渐达成一个共识:保护漓江,需要一部量身定做、具有操作性的法规来搭建起一个坚实的平台与保障。     2007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桂林召开年会,通过并发布了《漓江宣言》,呼吁立法保护漓江。当年底,在桂林市政府的申请下,自治区法制办将漓江保护立法项目立项。     2009年,桂林市政府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领导小组,由市法制办牵头,组织了7个部门和单位开始了艰苦的考察调研和起草工作,并在2010年初将草案出稿送审。     2010、2011年,桂林市政府连续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积极推动《条例》”都成为工作部署中的重要内容。     多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在2011年的11月结出了硕果。     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条例》被表决通过,并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广西首部保护漓江的地方性法规。     “在桂林科学保护漓江的历史上,这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王清荣说,《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市、县各级保护漓江的职责、任务和主要措施,使科学保护漓江步入了法治的轨道。此外,《条例》也为桂林推进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建设提供了地方法规的支撑。     多年关注漓江的一位政府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漓江上游挖沙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受利益驱动,不少人置漓江生态于不顾;另一方面,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以无法界定漓江禁止挖沙区域为由,对挖沙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涉身其中。     而《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漓江干流以及溶江、小溶江、甘棠江、潮田河等主要补水支流河段管理范围内开垦、打井、取土、开矿、采沙和采石。此外,漓江流域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不力的,或者越权审批造成生态环境被破坏的,实行行政问责。     “这样一来,漓江全河段的禁止挖沙,让挖沙者再没有空子可钻,也让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不敢懈怠。持续多年的漓江挖沙问题,有望借助这个法规得到根治。”这位负责人说。     《条例》分9章,共81条,在规划、植被、水资源、景观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而细致的规定。     漓江保护的方方面面上升到法律层面,权责进一步明晰,而其带来的强势约束力,也将为漓江的保护打开一个全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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